更新!1-北京城市篇|2023年这些院校承认统考成绩,点击收藏!


承认统考的院校名单:



北京理工大学


一、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计划招收设计学类学生,具体招生省份和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参加高考且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20%

2.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统考本科合格线。

3.学校艺术类科类或选考科目要求以考生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4.符合专业体检要求,无色盲、色弱。


三、录取原则

1.投档方式

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方式进行录取。各省份艺术类投档方式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相关规定。

2.录取规则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进行投档和录取。

(2)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分文理科,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北京体育大学


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体能训练、冰雪运动等体育类专业:

对进档考生,按高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校无“专业级差”,确定录取专业时实行高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优先。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同分者,依据高考文化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2)舞蹈表演(舞蹈、体育舞蹈、编创实验班、霹雳舞方向)专业:

在考生省级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分省计划数,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省统考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在考生省级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部分省市为-批线或一段线)的情况下,依据分省计划数,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中央美术学院


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


注3:艺术史论专业编制分省计划,仅凭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具体分省计划以计划投放省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录取批次


⒈艺术类专业(艺术史论除外)面向全国招生,无分省计划,艺术类文、理科考生兼招,在艺术类提前批进行录取。 

⒉艺术史论、普通类专业在普通批进行录取。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⑴建筑学、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成绩排队录取。

建筑学专业各省市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艺术学理论专业各省市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⑵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单科高者优先。

美术学专业各省市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艺术设计学专业各省市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


文化课相对成绩计算


根据考生生源省市普通本科(文/理)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艺术类专业(艺术史论除外)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文理科统一划线确定录取标准。 考生文化相对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生源省市普通本科(文/理)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文化课录取控制线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生源省市普通本科(文/理)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北京电影学院


高职(专科)专业

戏剧影视表演 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山东 10名 学费:1.9万

人物形象设计 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北京 15名 学费:1.9万

影视动画 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北京 15名 学费:1.9万


中国传媒大学


美术统考招生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高职专业)


招生省份: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四川参录取规则加省级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情况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与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政策有冲突,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政策为准。


中央戏剧学院


以下专业不设校考,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创作、电视剧创作)

戏剧学(戏剧史论与批评)

戏剧教育(师范)

艺术管理(演出制作、剧院管理、影视制片)

 

中国戏曲学院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曲服装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设校考,使用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750×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50%


北京舞蹈学院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蹈服装与化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使用省统考成绩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自划线后,按照专业分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其中,专业分=考生美术类统考成绩÷生源省份美术类统考总分×100。如遇专业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相同的情况,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按照750分满分折算)。如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相同,我院将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按照满分150分折算)。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下的各招考方向如遇到未录满的名额,可在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内进行名额调整。涉及招考方向(三个方向不可兼报):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舞台灯光设计。

 

北京服装学院


(一)北京市美术统考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招生计划


(二)北京市考生无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直接填报高考志愿录取。北京考生可兼报北京市统招专业和“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专业。


录取原则


(一)文化分要求



设计学类、动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总成绩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且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


美术学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总成绩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且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


北京市“外培计划”要求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90分



(二)录取办法


考生无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直接填报高考志愿,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依次按照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语文+数学、语文+外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单科150分制)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设计学类、动画专业

(2)美术学类专业

 


注:

①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计算文化考试分数线及计算录取综合成绩时均不计入总分。

②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使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等作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按照考生所在地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③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学校将按照要求执行。

 

北京印刷学院


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计划和省份


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

1.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

3.录取时不区分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等类别,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等类别分别投档的省(市),录取时分别按照相应类别的分省计划录取。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 根据综合分录取。综合分=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满分的70%*100+文化课成绩/生源地本科(文/理科)一批控制分数线*100

(2)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对于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份,按照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备注:

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使用各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作为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②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成绩与一本线的比值、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③学校分省招生计划在提阅考生档案和确定专业时,均承认招生省份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不分省招生计划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不计入文化课成绩。

 

中央民族大学


美术学(师范)专业 该专业仅面向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统考合格生源招生,根据高考文化成绩、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录取。


录取原则

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1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100

 

中国人民大学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注:1.以上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制;

2.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艺术类(美术)须分科类投档录取的省(区、市)招文科或历史类,不分科类投档录取的省(区、市)不限考生科类。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的为准。


二、基本报名条件

1.符合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省统考且满足我校相应专业统考科目及成绩要求;

3.身心健康,非色盲。


三、专业考试及成绩要求

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招生不组织专业校考,绘画、设计学类两个招生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均采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素描、速写、色彩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按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专业统考。

专业考试成绩要求如下:

绘画专业: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5%

设计学类专业: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0%


四、文化课考试及成绩要求

考生须按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参加高考。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不限选考科目。

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设计学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若艺术类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总分不一致,但需参照同科类普通类高考文化课本科批次线的,按比例进行折算。


五、录取办法

1.基本规则: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须符合各专业相关成绩要求,按各专业具体规则和分省计划由高到低录取。


2.各招生专业具体规则:

(1)绘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50%,文化课占50%)由高至低录取。计算公式为:绘画加权成绩=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5×(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2)设计学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40%,文化课占60%)由高至低录取。计算公式为:设计学类加权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6×(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3.若考生加权成绩相同,则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有固定投档和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进档考生,我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北京师范大学


承认统考专业的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书法学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份书法学对应省级统考,统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90%,且高考语文不低于105分(满分150分),外语不低于80分(满分150分)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书法学专业对应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份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应省级统考(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不低于总分70%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且高考语文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外语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数字媒体艺术对应省级统考成绩与文化课成绩以3(专业课):7(文化课)的比例构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份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对应省级统考,统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90%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对应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无需参加各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报考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首都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


一、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说明:

1.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招生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学校招生计划为准。

2.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3.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为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专业(方向)。美术学类包含专业有: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油画)、绘画(国画);设计学类包含的专业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符合招生省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文件的要求。如有招生省份规定与教育部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考生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3.报考美术学(师范)专业还要求考生无口吃,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


三、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

1.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课考试,且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招生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2.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招生省份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3.考生须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美术统考,且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本科合格线。在此基础上,北京考生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25分京外考生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

4.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50分)。


四、录取原则

1.在使用招生省份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2.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湖南省非平行组参照顺序志愿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我校将依次比较并优先录取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招生省份同一招生专业按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等类别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按相应的类别分别排序录取。招生省份同一专业未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报考该专业的所有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4.美术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5.学校在录取时全面考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及体检等情况。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报专业全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可调剂到其他未完成计划的非师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或无可调剂专业则做退档处理。


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面向北京市


一、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符合北京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要求。

2.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要求,无色盲、无色弱、无口吃,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


三、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

1.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且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北京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3.考生须参加北京市组织的美术统考,且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10分

4.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50分)


四、录取原则

1.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北京市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录取。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美术类在该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7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分数相同时将依次比较美术统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三科总成绩。考生投档到学校后,我校招办进行审核录取。

2.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不限制考生高考选考科目。


音乐学院


一、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说明:

1.我校面向京外各省、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招生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学校招生计划为准。

2.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3.专业统考分数、器种、唱法、舞种等要求,见“报考条件”中详细说明。

4.上述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制本科。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符合招生省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文件的要求。如有招生省份规定与教育部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考生身体健康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以及我校的专业学习要求。

(1)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

(2)舞蹈学专业要求形象、形体等其他条件须符合舞蹈专业培养基本要求,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含)、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含)

4.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课考试,且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招生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5.我校音乐学院各招生专业在京外招生省份不组织校考。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招生省份对不同录取批次或类别制定不同录取要求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所在批次或类别对应的标准。

6.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且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考生专业考试内容须包含钢琴和声乐两项,若考生所在招生省份的各个统考方案均无法同时包含钢琴和声乐两项,则要求成绩项必须包含钢琴或声乐其中之一。其中声乐要求为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其他唱法不招收。

7.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且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音乐表演专业只招收器乐考生,招生器种为二胡、琵琶、笛子、古筝、扬琴、古琴、三弦、阮、笙、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长笛、巴松、圆号、西洋打击乐(小军鼓及马林巴)、手风琴。其他器乐种类不招收。

8.录音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本科合格,且统考专业为录音艺术。

9.舞蹈学专业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且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5%。舞蹈学专业招生舞种为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其他舞种不招收。

10.各招生专业在各招生省份的艺术类子科类对应情况,以各招生省份审核后发布的信息为准。各专业其他具体要求,以各招生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录取规则

1.在使用招生省份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2.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湖南省非平行组参照顺序志愿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我校将依次比较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招生省份同一招生专业按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专业统考等类别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按相应的类别分别排序录取。招生省份同一专业未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报考该专业的所有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4.除按器种、唱法或舞种分别列出计划人数或有特殊说明的情况外,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排序时不区分考生的器种、唱法或舞种等类别。

5.音乐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6.学校在录取时全面考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及体检等情况。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招生计划所在录取批次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北京语言大学


绘画、书法学 

学校绘画和书法学专业招生不组织校考,参考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录取原则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照比例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比例分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北京联合大学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绘画、表演(京外生源)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


录取原则


1、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绘画专业录取办法

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按照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学(师范)专业录取办法

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表演专业录取办法

表演(京外生源):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50%+专业省统考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按照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高考成绩计分办法

A.文科使用高考成绩,

B.理科使用折算成绩。

理科高考成绩折算公式:高考成绩*各省艺术文控制线/各省艺术理控制线


5、不分艺术文科、艺术理科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按照艺术文科、艺术理科统一排序;区分艺术文科、艺术理科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按照艺术文科、艺术理科分别排序(高考改革省份为艺术历史、艺术物理)。

 

北京城市学院


以下美术类专业承认并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1.内蒙古、辽宁省欲报考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专业加试),该专业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辽宁省欲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和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创)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专业加试),该专业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

 

美术类专业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在专业课获得本省美术统考合格的基础上,且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本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方有录取资格,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无单科成绩要求。

对于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对于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对进档学生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美术统考总分)×50%。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非美术类专业:

 

凡所报考专业(方向)属省统考范围内的,我校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加试)成绩;省统考范围内未涉及的专业(方向)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校考(专业加试)并使用校考(专业加试)成绩;个别省份承认并使用省联考成绩。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艺术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计划与录取分数


录取规则:

1.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进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在高考结束后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 学院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 简称“省统考”) 成绩,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获得省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填报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志愿。录取时,由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及投档规则统一投档后,学院根据投档考生的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与省统考美术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北京工业大学


一、招生计划

注:

1.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艺术类(美术)须分科类投档录取的省(区、市)只招文科或历史类,不分科类投档录取的省(区、市)不限考生科类。具体分省招生计划及面向北京地区的双培计划将与普通类招生计划一起下达,请关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

2.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贵州等地区招生。


二、报考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符合2023年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规定的高等学校艺术类报考条件。

2.通过生源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省统考。

3.热爱艺术设计和美术事业,身心健康,无色盲、色弱。


三、专业考试及成绩要求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不组织专业校考。学校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两个招生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均采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

专业考试成绩要求如下:

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70%


四、录取原则

1.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本省(市)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

2.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5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4.对于文理分投的省(市),录取时分别按照文理分省计划录取;对于文理兼投的省(市),录取时文理不再分别录取。

5.在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6.学校对政策性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不加分的录取原则。


北京交通大学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当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及体检要求,政治思想品德合格,无色盲,热爱艺术事业,具有-定的绘画艺术基础。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学校不单独组织校考,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美术类省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资格。


(三)符合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其他艺术类报考条件。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一)设计学类专业(包含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文理兼招(在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区不限选考科目,“3+1+2” 模式省区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限)。

具体招生省区及各省区分科类招生计划请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层次本科,学制4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生就读地点为北京交通大学本部校区。

按大类招生,学生在二年级进入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其中之-学习,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按照其具体学习专业颁发北京交通大学相应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入学后该专业外语教学只设英语。


(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文理兼招(在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区不限选考科目,“3+1+2” 模式省区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限)。 

具体招生省区及各省区分科类招生计划请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层次本科,学制4年。学费标准为85000元/年。学生全部在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就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合作方为英国兰卡斯特大学(Lancaster University)。对学习期满且成绩符合北京交通大学该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北京交通大学相应专业毕业证书。毕业生须同时满足北京交通大学和兰卡斯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要求,方可获得北京交通大学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兰卡斯特大学交互设计专业文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Arts in Design

Interactions)。

根据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培养的要求,学生入学后专业课程实行全英文授课。


三、录取原则


(一)对体检合格,美术类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报考基本条件,且在招生考试机构投放的电子档案范围的考生,进行全面审核。


(二)设计学类专业

1.考生的美术类省统考成绩须不低于满分的70% (四舍五入取整),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350分(750分制) ,且不低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同科类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般情况下文理科-起排队,对严格区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计划分别排队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文化课满分/专业成绩满分)*4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三)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四)上述各专业录取,若分数相同时,将依次参考美术类省统考成绩、高考实考分、英语、语文、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五)优先录取第-院校志愿考生。若合格生源不足,则完成第-志愿录取后,剩余计划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北京科技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1、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2、预留计划在录取时根据各省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报考条件

(一)具有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美术类考生。

(二)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无色盲、色弱。


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录取原则

(一)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


(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政治思想品德、体检合格,外语成绩达到该学科满分的40%(含)以上。


(三)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6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40%

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四)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北方工业大学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使用合成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且要求专业统测成绩不低于本科合格线上20分。


合成分计算规则:

①对于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的省份,按省级招办投档规则计算。

②对于投档批次采用顺序志愿模式的省份,按专业课总成绩*60%+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计算。


北京农学院

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生源地本科合格分数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地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对于艺术类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投档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考生中,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分文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7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如果考生总分相同,按专业课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总分和专业课分数都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首都体育学院


1.舞蹈表演专业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舞蹈学类统考。在文化成绩和舞蹈学类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的情况下,按舞蹈学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舞蹈学类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2.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1)首都体育学院分别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并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分项目制定招生计划。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可进行横向比较。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优先录取第

一志愿。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


(2)足球(女)项目的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排球(男)项目的非自由人与自由人按照考生实际情况分别录取;篮球、排球、足球项目按照性别分别录取。


(3)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4)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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