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计划编制

创建时间:2021-10-11 阅读量:281

(一)2021年起,合并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不分文理科。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公布招生计划,其中:普通类本科和高职高专招生计划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分别公布,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首选科目。

(二)在鄂招生计划编制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各院校招生计划按选考科目要求分别具体编制到本校各专业组及组内各专业。在鄂招生的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高校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须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同一高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要求,分设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三)对考生资格、生源范围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专业应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如: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面向少数民族招生、面向当地招生等。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可参照执行,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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