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关于公布广州美术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大纲的通知(附往年录取)

创建时间:2023-12-19 阅读量:1651

广州美术学院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学校前身是1953年创建的中南美术专科学校,现有31个本科专业,55个专业方向。研究生教育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关于公布广州美术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大纲的通知


为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现公布今年校考专业考试大纲,有关招生计划及具体校考办法,以正式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美术与设计类”网络初试 《素描》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明确地表达视觉感受和对造型的理解。


2.考试范围:人物头像


3.工具材料:

(1)自备铅笔、炭笔、炭精棒等;

(2)自备画夹(或画板);

(3)自备8开素描纸。


4.考试时间:2小时


“美术与设计类”现场复试 《色彩》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观察、感受和色彩表达能力,要求考生较熟练地掌握色彩基本规律和基本技能。


2.考试范围:静物写生、默写或提供图片资料。


3.工具材料:

(1)水彩、水粉或丙烯颜料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考场提供8开水彩纸。


4.考试时间:3小时。


5.满分:150分。


6.评分标准:

(1)运用色彩进行构图的能力;

(2)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

(3)运用色彩表现色调的能力;

(4)处理整体与局部的能力;

(5)审美趣味以及驾驭工具材料的技能。


“美术与设计类” 现场复试《速写》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观察和表达能力,要求考生用简练、概括的手法,准确、生动地把握人物的形象、动态、比例等造型特征。


2.考试范围:人物写生


3.工具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考场提供8开素描纸。


4.考试时间:40分钟。


5.满分:150分。


6.评分标准:

(1)对人物的形体比例和结构特征有一定的感受和理解;

(2)对对象有较独特的感受并能捕捉到对象的基本性格特征及造型特征;

(3)构图合理,生动、丰富,并有一定的美感;

(4)能较熟练地运用工具、材料,有一定的表现技巧能力。


“美术与设计类” 现场复试《素描》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明确地表达视觉感受和对造型的理解。


2.考试范围:人物头像写生


3.工具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考场提供8开素描纸。


4.考试时间:3小时


5.满分:150分。


6.评分标准:

(1)画面整体、造型语言明确;

(2)构图合理,比例和形体结构关系准确;

(3)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

(4)能较好把握画面整体关系,主次关系处理协调;

(5)所表现的对象造型特征把握准确、表现语言独特;

(6)工具材料运用熟练、具有较强的表现力。


“书法类”网络初试 《书法创作》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书法创作能力。


2.考试范围:在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中自选一种书体,完成指定内容的一张创作作品。


3.工具材料:

(1)自备毛笔、墨汁、画毡、墨碟等用具;

(2)纸张:自备四尺三开(69cm*46cm)宣纸。


4.考试时间:1小时。




“书法类”现场复试 《临摹》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对书法作品的临摹能力。


2.考试范围:按考场提供的两件摹本,完成两张临摹作品。


3.考试要求:

(1)章法完整,布局合理;

(2)结体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3)笔法能够表现提按、使转等书写技巧。


4.工具材料:

(1)自带毛笔、墨汁、画毡、墨碟等用具;

(2)纸张:由考场提供。


5.考试时间:2小时。


6.满分:150分。


7、评分标准:参照考试要求,从章法、结体、笔法等方面进行评分。


“书法类”现场复试《创作》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书法创作能力。


2.考试范围:在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中自选两种书体,完成指定内容的两张创作作品。


3.考试要求:

(1)章法完整,布局合理;

(2)结体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3)笔法能够表现提按、使转等书写技巧。


4.工具材料:

(1)自带毛笔、墨汁、画毡、墨碟等用具;

(2)纸张:由考场提供。


5.考试时间:2小时。


6.满分:150分。


7.评分标准:参照考试要求,从章法、结体、笔法等方面进行评分。


广州美术学院2024年校考专业与2023年校考专业对比


广州美术学院2024年校考招生专业较上一年相比数量减少,纤维艺术、实验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公共艺术6个院校是否转统考招生,需等待院校招生简章发布。



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各校考专业合格线


校考类型

专业

广东省

合格分数线

省外

合格分数线

美术类

绘画(油画)

237

245

绘画(版画)

233

241

绘画(插画)

243

250

绘画(水彩)

232

242

雕塑

232

242

中国画

234

240

中国画(壁画)

239

241

纤维艺术(佛山校区)

234

241

实验艺术

231

239

摄影(摄影与数码艺术)

232

242

设计类

影视摄影与制作

233

238

戏剧影视

美术设计

236

241

公共艺术

233

229

产品设计

230

236

产品设计(佛山校区)

226

228

产品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230

225

服装与服饰设计

234

235

动画

234

236

视觉传达设计

236

240

数字媒体艺术

236

242

艺术与科技

231

232

环境设计

229

229

环境设计(装饰艺术设计)

231

231

工艺美术

233

232

工艺美术(漆艺)

230

226

工艺美术(金工与首饰)

232

229

陶瓷艺术设计

228

228

陶瓷艺术设计(佛山校区)

230

227

书法类

书法学

221.5

228.5


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2023年录取情况

1.广东省


录取规则:

(1)“美术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X 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X70。

(2)“设计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X 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X70。

(3)“书法类” 书法学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书法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X 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X70。

(4)“理论类”各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5)美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6)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7) “省统考类”美术学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或书法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美术类(或书法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投档考生中按艺术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即美术类总分( 或书法类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

(8)艺术教育、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智能交互设计、艺术设计学、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投档总分相同,按投档总分排位先后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投档总分排位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9)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将予以退档。


2.广东省外提前批艺术类专业


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同一录取批次的专业按先“书法类”, 然后“美术类”,再“设计类” ,最后“理论类”的顺序进行录取,即先进行前一种类型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下一种类型录取。获得多个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兼报“理论类”专业,也按上述顺序进行录取。

(1)“书法类”书法学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

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X 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X70。

(2)“美术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X 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X70。

(3)“设计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X 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X70。

(4)“理论类”各专业: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5)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需参加生源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3.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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