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学校前身是1953年创建的中南美术专科学校,现有31个本科专业,55个专业方向。研究生教育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关于公布广州美术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试大纲的通知 为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现公布今年校考专业考试大纲,有关招生计划及具体校考办法,以正式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美术与设计类”网络初试 《素描》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明确地表达视觉感受和对造型的理解。
2.考试范围:人物头像
3.工具材料:
(1)自备铅笔、炭笔、炭精棒等;
(2)自备画夹(或画板);
(3)自备8开素描纸。
4.考试时间:2小时
“美术与设计类”现场复试 《色彩》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观察、感受和色彩表达能力,要求考生较熟练地掌握色彩基本规律和基本技能。
2.考试范围:静物写生、默写或提供图片资料。
3.工具材料:
(1)水彩、水粉或丙烯颜料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考场提供8开水彩纸。
4.考试时间:3小时。
5.满分:150分。
6.评分标准:
(1)运用色彩进行构图的能力;
(2)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
(3)运用色彩表现色调的能力;
(4)处理整体与局部的能力;
(5)审美趣味以及驾驭工具材料的技能。
“美术与设计类” 现场复试《速写》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观察和表达能力,要求考生用简练、概括的手法,准确、生动地把握人物的形象、动态、比例等造型特征。
2.考试范围:人物写生
3.工具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考场提供8开素描纸。
4.考试时间:40分钟。
5.满分:150分。
6.评分标准:
(1)对人物的形体比例和结构特征有一定的感受和理解;
(2)对对象有较独特的感受并能捕捉到对象的基本性格特征及造型特征;
(3)构图合理,生动、丰富,并有一定的美感;
(4)能较熟练地运用工具、材料,有一定的表现技巧能力。
“美术与设计类” 现场复试《素描》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明确地表达视觉感受和对造型的理解。
2.考试范围:人物头像写生
3.工具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考场提供8开素描纸。
4.考试时间:3小时
5.满分:150分。
6.评分标准:
(1)画面整体、造型语言明确;
(2)构图合理,比例和形体结构关系准确;
(3)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
(4)能较好把握画面整体关系,主次关系处理协调;
(5)所表现的对象造型特征把握准确、表现语言独特;
(6)工具材料运用熟练、具有较强的表现力。
“书法类”网络初试 《书法创作》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书法创作能力。
2.考试范围:在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中自选一种书体,完成指定内容的一张创作作品。
3.工具材料:
(1)自备毛笔、墨汁、画毡、墨碟等用具;
(2)纸张:自备四尺三开(69cm*46cm)宣纸。
4.考试时间:1小时。
“书法类”现场复试 《临摹》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对书法作品的临摹能力。
2.考试范围:按考场提供的两件摹本,完成两张临摹作品。
3.考试要求:
(1)章法完整,布局合理;
(2)结体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3)笔法能够表现提按、使转等书写技巧。
4.工具材料:
(1)自带毛笔、墨汁、画毡、墨碟等用具;
(2)纸张:由考场提供。
5.考试时间:2小时。
6.满分:150分。
7、评分标准:参照考试要求,从章法、结体、笔法等方面进行评分。
“书法类”现场复试《创作》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书法创作能力。
2.考试范围:在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中自选两种书体,完成指定内容的两张创作作品。
3.考试要求:
(1)章法完整,布局合理;
(2)结体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3)笔法能够表现提按、使转等书写技巧。
4.工具材料:
(1)自带毛笔、墨汁、画毡、墨碟等用具;
(2)纸张:由考场提供。
5.考试时间:2小时。
6.满分:150分。
7.评分标准:参照考试要求,从章法、结体、笔法等方面进行评分。
广州美术学院2024年校考专业与2023年校考专业对比
广州美术学院2024年校考招生专业较上一年相比数量减少,纤维艺术、实验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公共艺术6个院校是否转统考招生,需等待院校招生简章发布。
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各校考专业合格线
校考类型 | 专业 | 广东省 合格分数线 | 省外 合格分数线 |
美术类 | 绘画(油画) | 237 | 245 |
绘画(版画) | 233 | 241 | |
绘画(插画) | 243 | 250 | |
绘画(水彩) | 232 | 242 | |
雕塑 | 232 | 242 | |
中国画 | 234 | 240 | |
中国画(壁画) | 239 | 241 | |
纤维艺术(佛山校区) | 234 | 241 | |
实验艺术 | 231 | 239 | |
摄影(摄影与数码艺术) | 232 | 242 | |
设计类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233 | 238 |
戏剧影视 美术设计 | 236 | 241 | |
公共艺术 | 233 | 229 | |
产品设计 | 230 | 236 | |
产品设计(佛山校区) | 226 | 228 | |
产品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 230 | 225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234 | 235 | |
动画 | 234 | 236 | |
视觉传达设计 | 236 | 240 | |
数字媒体艺术 | 236 | 242 | |
艺术与科技 | 231 | 232 | |
环境设计 | 229 | 229 | |
环境设计(装饰艺术设计) | 231 | 231 | |
工艺美术 | 233 | 232 | |
工艺美术(漆艺) | 230 | 226 | |
工艺美术(金工与首饰) | 232 | 229 | |
陶瓷艺术设计 | 228 | 228 | |
陶瓷艺术设计(佛山校区) | 230 | 227 | |
书法类 | 书法学 | 221.5 | 228.5 |
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2023年录取情况
1.广东省
录取规则:
(1)“美术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X 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X70。
(2)“设计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X 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X70。
(3)“书法类” 书法学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书法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X 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X70。
(4)“理论类”各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5)美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6)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7) “省统考类”美术学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或书法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美术类(或书法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投档考生中按艺术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即美术类总分( 或书法类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
(8)艺术教育、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智能交互设计、艺术设计学、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投档总分相同,按投档总分排位先后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投档总分排位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9)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将予以退档。
2.广东省外提前批艺术类专业
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同一录取批次的专业按先“书法类”, 然后“美术类”,再“设计类” ,最后“理论类”的顺序进行录取,即先进行前一种类型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下一种类型录取。获得多个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兼报“理论类”专业,也按上述顺序进行录取。
(1)“书法类”书法学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
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X 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X70。
(2)“美术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X 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X70。
(3)“设计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X 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X70。
(4)“理论类”各专业: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5)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需参加生源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3.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