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2-辽宁城市篇|2023年这些院校承认统考成绩,点击收藏!

创建时间:2023-05-26 阅读量:4703

承认统考的院校名单:



鲁迅美术学院


理论专业“美术学”、“艺术设计学”、 “艺术管理”不组织校考,考生须“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合格,高考后填报志愿,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录取方式:理论专业按考生文化课总分录取


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不执行各省级主管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政策,按各省原始分录取。


沈阳音乐学院


招生范围

1.艺术史论专业2023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山东省招生。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2023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湖南省招生。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2023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招生。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023年仅面向辽宁省、山东省和安徽省招生。

以上专业对考生无艺术专业统 考(联考)或校考要求,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 录取。


大连理工大学


招生专业及计划

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不单独组织校考。


注: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河北考生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山东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录取原则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2、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原则上为70分)的情况下,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 ,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内蒙古) ,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3、投档成绩(内蒙古为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者。


4、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东北大学


美术类(设计学类)专业


(一)招生计划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实行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4年,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面向河北、辽宁、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四川9省招生80人,分省招生计划如下:



注: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艺术类考生不分文理的省份,我校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统一录取,具体分科类(或分首选科目)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预留计划在录取时根据各省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二)录取办法

1.各省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录取时使用所在省提供的专业统考成绩。

2.录取办法: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外,下同)”分省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要求专业省统考合格,省统考成绩达到控制线且不低于220分(适用于省统考满分为300分的省份,对于省统考成绩满分非300分的省份按比例进行折算,如浙江省统考成绩满分为100分,则浙江考生省统考成绩应达到控制线且不低于73.33=220*100/300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400分

3.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无色盲、色弱。


音乐表演专业


(一)招生计划

1.音乐表演专业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4年,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招生专业方向及专门化如下:



2.音乐表演专业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浙江、河南、湖南、四川8省招生60人,分省分专门化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二)录取办法

1.各省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录取时使用所在省提供的专业统考成绩。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可于4月25日前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预报名,并上传本人表演视频。各省预报名考生情况将作为编制分省计划的重要参考。

2.录取办法:要求考生专业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外,下同)达到我校在该省所在批次同科类艺术类控制分数线,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按“专业统考成绩”分省分专门化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注:浙江省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仅按照考生填报的第一个分专门化方向的音乐表演专业进行录取,且该专业的专门化方向须为本人省统考的测试专门化方向之一。

3.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演唱方向要求考生无发声器官疾病且原则上要求考生身高:女1.60(含)米以上,男1.70(含)米以上,其他专业方向原则上要求考生身高:女1.55(含)米以上,男1.65(含)米以上


辽宁大学


在艺术类批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对符合招生所在地区投档条件,且符合我校录取规则中文化课成绩要求(详见下表中“录取规则”)的考生,按招生所在地政策录取。


非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志愿清”原则录取,不设分数级差,按照进档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若第-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大连工业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美术类专业只录取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表演专业在辽宁、黑龙江、吉林、山西、江西等五省份,录取参加我校校考合格的考生;在山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六省份,录取参加省级统考表演(服装表演)类合格的考生。


(2)考生须达到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美术类专业外语成绩须达到60分(满分按150分折算),表演专业不限定外语成绩 最低控制分数线。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的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和专业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文(理)综合(或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折算综合成绩时,文化课成绩满分按照750分进行折合;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满分按照300分进行折合。


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 /2 专业课成绩。


表演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


3.学校在投档过程中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但在安排专业时使用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


4.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校表演专业为服装表演培养方向,身高最低要求限定为男性182cm (含)以上,女性170cm (含)以上。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包括产品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报考该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术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专业分配原则按各省投档原则进行分配,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我校确定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50%+省统考专业成绩*50%。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艺术文(历史类)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美术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理(物理类)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美术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山东省艺术类考生需参加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航空服务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 文化成绩占7%计算。对于艺术文(或理)、艺术类不分文理 、采用“3+1+2”或“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历史类)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理(物理类)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大连大学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加上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所得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专业: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2+专业课成绩(统考)所得的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辽宁师范大学


艺术类专业设置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23年我校艺术类专业面向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山东、河南、湖南、湖北、甘肃等11省(自治区)招生,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录取专业使用的文化成绩包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条件。

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为按照各省(自治区)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表演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文理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美术类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对于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分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及相应科类的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史类(或首选历史学科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理工类(或首选物理学科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沈阳师范大学


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职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职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辽宁科技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办法说明

1.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2.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1)报考特殊说明

音乐表演专业培养声乐演唱方向。曲艺专业为原表演专业,统考(联考)科目要求不变。


(2)录取条件

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投档条件。在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当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理工类或物理学科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或历史学科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录取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如相关科目比较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3.高考加分政策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渤海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属本省统考(校际联考)范围内的,须参加考生所在省本科专业省统考(校际联考)并成绩合格。各省具体说明如下:


辽宁省:

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辽宁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辽宁省无省统考,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①美术学(师范)、绘画、环境设计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②音乐学(师范)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③音乐表演专业按“专门化”成绩投档,综合分即“专门化”成绩;


④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投档。辽宁省在普通类本科批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将按辽宁省发布相关文件执行。


河北省:

美术类、音乐类专业使用河北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河北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际联考成绩。

艺术类招生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按照河北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


山东省:

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山东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艺术类招生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按照山东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

说明:音乐学(师范)专业辽宁省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流行钢琴、美声(民声)其它器乐、流行(其它器乐)考生,外省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音乐表演专业辽宁省声乐招考方向招收美声、民声、流行考生;器乐招考方向招收键盘演奏(钢琴)、西洋管乐(古典萨克斯)考生。音乐表演专业河北省声乐招考方向招收美声、民声、流行考生;器乐招考方向招收键盘演奏(钢琴)、西洋管乐(长笛)考生。最终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5.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综合分录取。

专业安排办法: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办法安排专业。


大连民族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一)美术(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艺术类专业所有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美术(设计)学类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3.对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60% + 专业课成绩×40%,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实行高考改革采取“3+1+2”模式的省(直辖市),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我校所有美术(设计)学类专业不限选考科目。


5.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①分文理类和“3+1+2”模式的省(直辖市),艺术文或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艺术理或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②不分文理类和学科类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专业统考(校级联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校级联考)本科合格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专业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对使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按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的投档成绩,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使用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按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 + 专业课成绩×60%,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实行高考改革采取“3+1+2”模式的省(直辖市),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不限选考科目。


5.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或单科成绩之和排序录取:

①分文理类和“3+1+2”模式的省(直辖市),艺术文或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艺术理或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②不分文理类和学科类省(自治区)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大连海洋大学


招生专业


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


(2)各专业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投档方式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对于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2+专业课成绩(艺术类省统考成绩) }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文化课总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 、“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艺术类招生说明


学校根据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数量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艺术类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学校不设置预留计划。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 设置的招生专业(类) 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录取办法说明

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 投档原则,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大于等于50分。对采用“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产品设计、动画专业考试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产品设计、动画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

在辽宁省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顺次录取,外语单科成绩大于等于50分。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


3.校考及非艺术学类专业要求

无。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学校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其中“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下所列1-6项(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不予录取专业为产品设计、动画;

其中“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下所列2和3项(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和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中不予录取专业为动画。


6.违规考生处理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国家、省招生政策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招生专业


注:

1、学校艺术类专业2023年拟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 江苏等省份招生。


2、各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3、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专业对应关系,详见教育部“光高考信息平台”


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当第-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 +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不再调阅第-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除此之外,依次比较专业课成绩、语文、英语、数学的高考成绩。


鞍山师范学院


本科招生专业


专科招生专业


报考我校书法类专业的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①辽宁美术类、音乐类: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否则作退档处理。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辽宁省招考委公布的平行志愿排序规则为准。


美术类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音乐学(师范)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说明:若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则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最高成绩计算综合分。

音乐表演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综合分=“专门化”成绩


②辽宁书法类:

针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校考成绩排序进行专业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河北美术音乐、浙江美术音乐、山东美术音乐书法、湖北美术、湖南美术音乐书法、广西美术、甘肃书法:

针对各省已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综合分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综合分计算方法以各省级招生公布的原则为准。


④黑龙江音乐、山西音乐书法、河南美术音乐书法:

针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以上各省如有新的规定,按各省规定执行。


辽宁科技学院


招生专业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当地招办投档原则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依照当地招办投档原则投档的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2+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同意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沈阳体育学院


招生专业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舞蹈表演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我校招生省份中,舞蹈表演专业进行统考的省份,我校均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不再对其进行校考;我校仅在辽宁省对体育舞蹈和健美操(含啦啦操)招考方向进行校考,相关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分省,分文理,分物理或历史学科类,不分文理或不限选考科目,按如下两个办法分别录取:


一是参加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考生,按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校考成绩相同时,选考物理学或历史学科类考生依次均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注: 我校划定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下和没有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二是组织舞蹈表演专业统考的省份,我校按照其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省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文科或理科,选考物理学或历史学科类,不分文理或不限选考科目的考生均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招生专业


院校录取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录取;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招生;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我校实行有序的院校志愿,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的录取方式为准。


2023年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艺术类考生需取得生源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证,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2023年进档考生录取综合分数计算方式:河北省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广西壮族自治区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辽宁省按照(文化课*0.5+专业课)成绩录取;黑龙江省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录取;内蒙古按照(文化课*0.4+专业课*0.6) 成绩录取;山东省按照(文化课*0.3+专业课*0.7)成绩录取。 (注: 2023年分专业及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大连艺术学院

一、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本科模特类专业要求考生身高:女172cm以上(平面模特165cm以上) ,男185cm以上(平面模特182cm以上) 


2.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3.不限语种,学校公共通识课的大学外语课程设英语、日语、韩语教学。


招生专业

(一)辽宁省内

辽宁省本科批艺术类所有专业在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二)辽宁省外

未明确发布各省统考专业计划表


录取原则


本科艺术类考生:

对我校设立专业加试的省份专业,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各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只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报考。其他考生只限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者报考。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

如下:


1.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招考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招考方向)、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招考方向)、流行音乐、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舞蹈表演、绘画、中国画、雕塑、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2.除绘画、中国画、雕塑、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以外的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分1 (综合分1=文化分*40%+专业分*6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1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3.音乐学、舞蹈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综合分2(综合分2=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2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4.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 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的所有考生按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辽宁省本科批艺术类所有专业在第一-阶段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高职(专科)艺术类考生:


取得省艺术类联(统)考专业合格证及各省属艺术院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证后,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后,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当第一专业志愿 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考生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并列,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辽宁传媒学院


未明确发布各省统考专业计划表

艺术招生专业如下:


本科专业


专科专业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辽宁省内报考美术类及设计学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考生需取得辽宁省艺术类统(联)考本、专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辽宁省规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控制线以上,以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分计算。美术类及设计学类专业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 含高考加分) /2+专业课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录取,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表演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投档录取,综合分即专业课成绩。依据考生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辽宁省内报考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辽宁省规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控制线以上,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以有序志愿方式,按照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辽宁省生源考生报考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参照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省外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各省规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如该省份无规定的录取原则,则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省外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即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据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文理统一排队。专业志愿级差为零。当考生投档成绩(综合分)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内蒙古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计算综合分,按照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编导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40%计算综合分,按照考生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沈阳城市学院


招生专业

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編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戏剧影视导演、艺术与科技


录取原则

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批次录取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录取原则。执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招生省份若没有明确规定,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执行各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省里文件没有明确的,文史类(历史学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理工类(物理学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执行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的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


沈阳工学院


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院校录取原则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形成的综合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区)

按照该省(市、区)统一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区)

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设计学类专业:

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表演专业: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符合省(市、区)相应层次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控制分数线要求,使用省统考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沈阳理工大学


专业设置


大连交通大学


专业设置



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招生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及批次:对于各地区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获得艺术类统考合格证,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都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其中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1.辽宁省艺术类录取办法:艺术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我校投档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2.内蒙古艺术类录取办法:按照文化课成绩乘以40% 再加上专业课成绩乘以60% 排序,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3.其他省份艺术类录取办法:按照文化课成绩乘以40% 再加上专业课成绩乘以60% ,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

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地区,理科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若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具体使用办法,按照大连交通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地区,优先录取顺序按其相关文件规定的同分或同位处理办法执行;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若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具体使用办法,按照大连交通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辽宁工业大学


专业设置



录取原则

美术类招生原则是文化、专业课成绩在各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课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成绩(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生排序仍相同,将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或相关科目成绩等因素进行择优录取。


大连外国语大学


专业设置



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区相应类别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遵照本地区投档办法,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进档考生中,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美术设计类专业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音乐学专业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沈阳化工大学


专业设置



录取原则

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其它省市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我校在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市,凡取得该省市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艺术成绩采用考生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招生办法按《沈阳化工大学2023年艺术类招生章程》执行。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市投档原则投档。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沈阳建筑大学


专业设置



录取原则

艺术类:遵照有关省份的投档方式及比例规则进行录取。我校在辽宁省美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在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如采用“3+3”模式,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对考生的选考科目不作限定;如采用“3+1+2”模式,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对考生的首选科目限定为历史,再选科目不作限定。

2023年,我校艺术类招生继续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成绩)。在我校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凡达到该省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均可报考。录取原则为:

对于学校所在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投档、录取政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对于学校所在艺术类批次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我校在投档的考生中,在其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成绩+省级统考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录取顺序为:

①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

②高考成绩较高者;

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大连医科大学


专业设置



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专业课成绩(使用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沈阳理工大学


专业设置


辽东学院


专业设置



录取原则

艺术类本科:在辽宁省招生的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在其它省份的艺术类招生,按照招生省份文件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须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以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沈阳大学


专业设置



备注:1.学费标准若有变化,以省教育厅备案为准。

2.音乐表演专业在辽宁省拟招收加试美声、民声、钢琴、萨克斯、古筝专门化方向的考生。


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艺术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使用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行以1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按“专门化”填报志愿。


体育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行以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


其他省份: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我校各艺术类专业对外语语种和外语小分没有限制。


艺术类、体育类录取办法


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成绩,在达到所属省份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该省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艺术类录取排序综合成绩,并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体育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按专业成绩),若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专业,不设定分数级差。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成绩。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辽宁省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按统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辽宁省按“专门化”成绩投档,综合成绩即“专门化”成绩(非高考改革省份仅招收文史类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安排在艺术类批次招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高考改革省份,绘画专业招收文史类考生)。


沈阳工业大学


美术类专业设置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艺术类考生须达到其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非平行志愿录取省份,按照考生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5+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加分))


艺术类:


非高考改革省份,艺术文科考生依次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理科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文理综合考生依次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实行“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实行“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艺术类选考历史学科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选考物理学科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各省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如有同分录取的相关规定,学院按各省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艺术类招生专业: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并达到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本科最低控制线和艺术类(美术类)统考专业课合格分数线。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使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所在省统-投档原则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没有在招生录取文件中说明艺术类投档综合分计算规则的省份统一按照辽宁省的计算规则执行: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各省份如果有新的规定,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

辽宁何氏医学院


专业设置



录取原则


报考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地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应层次合格证,高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地省份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考生所在地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要求。


艺术类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批次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 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史/历史学科类)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理工/物理学科类)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的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批次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动画、产品设计专业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艺术类本、专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当英语成绩相同时,艺术(文史/历史学科类)考生依据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理工/物理学科类)考生依据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本科专业设置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仅招收艺术文史类考生;对实行“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对实行“3+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无文理分科要求。


A.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且要求无色盲。


B.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校在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综合分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省统考)


C.我校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自2024年起,辽宁省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作相应调整。我校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将按辽宁省发布相关文件执行。


大连科技学院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统一考试,并获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辽宁省:使用辽宁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统考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历史学科类)依次按专业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物理学科类)依次按专业统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其它省份:

(1)有文件明确给出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使用所在省(市、区)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所在省(市、区)统一投档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照专业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没有文件明确给出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在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60%’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照专业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艺术类


艺术类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合格线),并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投档及录取原则执行。


①辽宁省和河南省艺术类考生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内蒙古考生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他省艺术类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投档及录取原则执行。


④投档综合分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件对投档综合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科目顺序的情况下,依次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综合(或选考科目总分)”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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