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0-陕西城市篇|2023年这些院校承认统考成绩,点击收藏!

创建时间:2023-05-25 阅读量:3463

承认统考的院校名单:


西北工业大学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2023年我校艺术类产品设计专业面向陕西、河南、安徽、山东、北京、天津六省(市)计划招生33名,具体分省计划以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详见学校发布的收费公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2.符合2023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3.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基础课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

4.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艺术修养,非色弱、色盲。

三、报考程序

1.专业课考试。陕西、河南、安徽、山东、北京、天津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基础课统考,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基础课校考。

2.文化课考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3.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要求填报相应的志愿。

四、成绩要求

1.专业课成绩要求。考生的高考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基础课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统考成绩总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

2.文化课成绩要求。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文化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录取原则

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考生范围内,且符合上述第二条“报考条件”和第四条“成绩要求”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基础课满分)×40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600

文理兼收的省份,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不分文理统一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区分文理招生的省份,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文、理分别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基础课统考成绩高者,专业基础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


3.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西安美术学院


一、美术学类

美术学类包含专业: 130402- 绘画;130404-摄影; 130406-中国画; 130407-实验艺术。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 ,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二、设计学类

设计学类包含专业: 13030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30310-动画; 130311-影视摄影与制作;130502-视觉传达设计; 130503环境设计;130504-产品设计;130505-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506-公共艺术;130507-工艺美术; 130508数字媒体艺术;130509-艺术与科技。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设计学类),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三、睢塑专业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四、书法学专业

书法学专业仅在组织“书法学”专业课省级统考(校际联考)的省份招生。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书法学”专业课省级统考(校际联考)且成绩合格,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校际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五、美术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


1.美术学专业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 ,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2.艺术设计学专业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设计学类) ,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3.艺术史论与艺术管理专业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设计学类;四川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安徽省省统考子科类也可为模块二E) ,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六、音乐学专业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音乐学”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具体录取办法及未尽事宜详见后续发布的公告和招生简章。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3年艺术类专业(美术类)招生不组织校考,继续使用各省份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依据。


陕西科技大学


拟招计划及拟招省份


注:以上专业均为本科,外语教学为英语,具体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门公布为准。


报考条件


1.我校认可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合格成绩,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


2.考生符合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及要求,须参加报考专业所属类别的省级统考(联考),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分数线,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方有资格报考我校。请考生务必了解本省(区、市)招生政策,明确所属情况。


3.艺术类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设计学类: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58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肢体畸形,面部、颈部、手、臂无明显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米


4.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


录取原则


非陕西省生源

(1)平行志愿。我校拟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若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原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的3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陕西省生源

根据陕试普招(2022) 32号文件精神,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注:

①在公布招生计划未分科类省份,录取时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②详细录取原则以《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西北大学


设计学类、美术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一)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1.考生须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和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2.身体健康,无色盲、夜盲等症。

3.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


(三)录取原则

考生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结合本人志愿,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专业课同分时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1.考生须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和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2.身体健康、气质良好、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发音器官疾病,身体各部分无明显外在缺陷。

3.考生所在省有相近专业统(联)考的,需统(联)考合格;陕西考生必须参加全省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且成绩合格。


(三)录取原则

考生需省统(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该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达到以上要求后,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一)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1.考生须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和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2.考生所在省有相近专业统(联)考的,需统(联)考合格;陕西考生必须参加全省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且成绩合格。


(三)录取原则

考生需省统(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该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达到以上要求后,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西安工程大学


我校2023年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使用各省统(联)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在山东省使用省统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在全国其余省份使用校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需按照规定参加所在省份组织的统(联)考,对应的省统考科类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录取原则


1.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联)考专业课成绩合格(使用校考的专业和省份必须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 ,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来录取:


(1)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2) 82号) 文件精神,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西安石油大学


拟招生省份及计划


1.设计学类专业,拟招生计划180人,招生省份为陕西、河北、河南、安徽、甘肃、江苏、山东、四川、浙江、江西、湖南、湖北等12个省份,入校1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分流专业为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2个专业。


2.音乐学专业,拟招生计划70人,招生省份为陕西、四川湖南、 安徽、河南、黑龙江、福建、浙江、重庆等9个省份。


3.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报考条件

1.我校认可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统(联)考合格成绩,不组织专业课校考。


2.报考音乐学专业课统(联)考科目须包含声乐和器乐,河南考生专业主科分为声乐或器乐;音乐学专业器乐课程种类包括钢琴、古筝、琵琶、萨克斯、单簧管、小号、小提琴、长笛,考生如对器乐种类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请谨慎报考。


3.报考设计学类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4.报考音乐学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斜视,四肢无残疾。


5.学校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小语种考生须谨慎报考。


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学: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西安财经大学


入学考试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及考生所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一考试,并且取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颁发的专业课考试合格证。我校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省统考子科类为播音编导类,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类。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课校考。


录取规则

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有我校的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严格按各省投档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学校招生的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


录取原则

1.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相关专业文化课成绩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2.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播音编导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陕西理工大学


拟招生省份


特别说明:我校在各省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专业课成绩以各省统考(联考)成绩为准。


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统考(联考)合格线后,录取原则为: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顺序依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时,按照生源省份排序原则录取;若无明确规定的,则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按照生源所在省份考试院规定进行志愿征集或降分录取。


咸阳师范学院


招生专业目录


注:

1.标注“S”的为师范类专业;


2.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对各省(市)、自治区依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投档进我校的、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录取:


1.除播音与主持艺术外的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对于严格区分艺术(文)/艺术(历史科目组)、艺术(理)/艺术(物理科目组)的生源省份,录取时我校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分科类排序录取;未区分艺术(文)/艺术(历史科目组)、艺术(理)/艺术(物理科目组)的生源省份,我校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艺术类统一排序录取。


安康学院


招生信息

1.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 ,考生须参加本人所在省区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2.招生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2023年面向陕西、山东、甘肃、山西、河北、江西、河南等7个省招生。


备注:我校2023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厅或省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3.录取原则: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专业课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西安体育学院


各省艺术类考试形式


注:

1、省统考(省联考) :考生需参加生源地组织的相关专业省统考( 省联考)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报考我校该专业。


2、校考:考生需在达到生源地该专业省级统(联)考合格的基础上,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校考,校考合格后可报考我校该专业。


3、“/”:我校在该省该专业无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统(联)考、我校校考合格的情况下,在进档的考生中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艺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个别省份对录取原则有特别要求,我校将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录取,完整录取原则详见《西安体育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西安工商学院


未明确发布各省统考专业计划表

艺术招生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本科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

专科专业:播音与主持、广告艺术设计、摄影摄像技术、书画艺术


1、本科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陕西省播音编导类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份,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相关专业,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4)考生生源地未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课成绩认可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将根据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2、高职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陕西省播音编导类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陕西省美术类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的统(联)考成绩的省份相关专业,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相关专业,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审核通过, 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语种不限,但学院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专业课考试要求:由省 (市、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参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一)学院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阅档案比例,非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05%。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二)学院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三)录取时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各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

分录取。


(四)考生如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参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音乐表演专业招收方向为:声乐(美声、民族) ;流行演唱;民族器乐(二胡、古筝、琵琶、笙、扬琴、竹笛、阮、打击乐) ;西洋器乐(大提琴、低音提琴、萨克斯、钢琴、打击乐) ;流行器乐(双排键电子琴、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电声吉他、电贝司、爵士鼓)。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2023年我校“录音艺术”专业面向陕西、山西、河北、河南、湖南、江苏六省计划招生35名。具体各省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 2023年 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15400元/学年。


二、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具体情况,2023年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不组织专业校考。

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科类为音乐学类)和全国统一高考。根据各省情况,我校要求取得艺术类(音乐类)相关专业省级统考(联考)合格证,并符合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艺术类(音乐类)考生均可报考,其中省统考子科类要求河北省和河南省为器乐,陕西省为录音艺术(A3),其它省份的具体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报考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文化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考生所在省份未划定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则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1.对于陕西省、江苏省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联考(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2.对于山西省、河南省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通过所在省份要求标准后,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3.对于河北省、湖南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其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4.有固定投档和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注:录取期间,若各省招生计划未完成,我校不会降低该省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完成招生计划。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以上为各专业全国拟招生计划数,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市、自治区)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规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统-组织的专业考试(统考或联考) ,且取得统(联)考合格证,并符合各省级招办艺术类相关专业录取条件。.


3.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专业不录取色盲考生。


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进档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专业志愿顺序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统(联)考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西京学院


艺术类(美术方向)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组织的2023年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序。艺术类(编导方向)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组织的2023年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_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专业课有组织校考的省份,优先承认我校校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志愿清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专业课未组织校考的省份,承认该省统考、联考或其他院校校考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志愿清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含陕西省),在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如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机构有统一要求,按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政策执行。


3、陕西省内艺术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①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学、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新媒体艺术认可陕西省美术类省统考成绩;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认可陕西省音乐类、舞蹈类联考成绩,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③表演专业认可我校校考合格成绩,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


4、专业课校考及统考、联考均未涉及的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考生需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专业课同分时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果与各省录取政策不一致,以各省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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