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6-广东城市篇|2023年这些院校承认统考成绩,点击收藏!

创建时间:2023-05-16 阅读量:3932

承认统考的院校名单


广州美术学院


(一)广东省内考生无需校考的专业

美术教育、美术学


(二)广东省外考生无需校考的专业

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史)、文物保护与修复(材料与油画修复)、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品保护与修复)、文物保护与修复(传统书画保存修复)


录取原则

“理论类”专业:不组织校考。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且成绩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星海音乐学院


广东省内考生无需校考的专业:音乐教育、录音艺术


录取原则

广东省考生音乐教育专业须参加声乐、钢琴科目考试,录音艺术专业须参加声乐、器乐(含钢琴)科目考试。按音乐学类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满分750分)。计算公式:音乐学类合成总分=高考文化成绩X40%+音乐学类总分X2.5X 60%。


华南理工大学


音乐和舞蹈类的所有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不组织专业校考,采用招生省份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一)音乐学(研究、分析与创作)

1.计划招生10人。

2.招生省份:江西、广东、四川


(二)音乐表演

1.音乐表演(器乐)

仅招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西洋打击乐(仅招马林巴或小军鼓)、钢琴、二胡、琵琶、中阮、竹笛、笙、扬琴、古筝。

(1)计划招生51人。

(2)招生省份:江西、河南、湖南、广东、甘肃


2.音乐表演(声乐)

仅招民族唱法、美声唱法(不含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

(1)计划招生30人。

(2)招生省份: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


(三)舞蹈学(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

1. 计划招生44人。

2. 招生省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甘肃


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


录取原则

在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进行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我校安排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分省分专业(招考方向)计划,按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一)我校音乐学专业招考方向为非师范、非音乐教育方向,考生专业省级统考必须包括器乐演奏钢琴科目。根据学校音乐学专业培养要求,音乐学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中乐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此科目总分的80%。


(二)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省级音乐类统考专业测试科目主项必须与我校招考方向一致:

报考器乐类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主项乐器须与报考我校乐器项目一致;对于专业省级统考未区分主副项的省份,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乐器须与报考我校乐器项目一致。

报考声乐类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科目主项须为声乐;对于专业省级统考未区分主副项的省份,须参加专业省级统考声乐测试。


(三)报考舞蹈学(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主项须与报考我校舞蹈学招考方向一致。根据学校舞蹈学专业培养要求,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3米。


2023年我校设计学类专业总计划为140人,其中,环境设计专业计划招收55人,产品设计专业计划招收55人,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计划招收30人,分省计划见下表:


录取原则

(一)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需达到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我校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采用招生省份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投档及专业志愿录取办法:

1.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2. 若我校安排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明确投档录取原则,我校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高考文化成绩÷普通类一本分数线×6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当高考文化成绩仍然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专业成绩仍然相同时,按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合并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一本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

3. 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当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该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未能满足专业志愿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仅剩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专业计划),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予录取,另有规定者除外。


中山大学


招生计划及项目 我校2023年计划招收音乐表演专业本科生55人,招生计划如下:


录取原则

(一)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使用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我校不举行校考。

(二)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执行其投档办法,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投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省级统考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华南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的招生省份情况


招生录取原则

1、考生需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3、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统考,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及高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关要求。

4、美术与设计学类录取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5、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音乐学院的招生省份情况


1、广东省招生情况

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音乐表演(非师范)


2、外省招生情况


招生录取原则

1、考生需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 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体态匀称,符合从事音乐或舞蹈的身体条件。


3、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统考,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及高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关要求。


4、音乐与舞蹈学录取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其它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5、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创意学院的招生省份情况


招生录取原则


1、考生需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3、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损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统考,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及高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关要求。

4、美术与设计学类录取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5、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华南农业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目前设有8个本科专业,均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为全日制本科4年。


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钢琴或声乐)专业,招生地区及招生计划将于2023年6月在本校的本科招生网公布。


广东工业大学


分省分专业拟定计划


录取原则

1.采用省统考(或校级联考)考试方式且按照平行志愿艺术类计划1:1出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分档至各专业。广东省投档成绩为综合分,其它各省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按各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超过1:1出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统考专业和校考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队进行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

如生源所在省对投档录取条件等有最新规定,则按该省相关政策执行。


深圳大学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备注:

1.表演(影视戏剧)专业在广东省按校考方式招生,其他各专业均在各招生省市按统考方式招生。

2.如招生省份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艺术文理兼招,否则仅招艺术文或艺术历史(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3.音乐表演(器乐演奏)在广东省招收:钢琴(9人)、古筝(4人)、小提琴(2人)、手风琴(2人)、钢琴(按流行键盘、爵士钢琴、即兴演奏培养)(10人)、电贝司、电吉他及古典吉他(共6人)、萨克斯(按流行及爵士萨克斯培养)(3人)、打击乐(按爵士鼓培养)(3人);在四川省招收:钢琴;在湖南省招收:手风琴

4.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按美声、民族培养;在新疆招收单列类应试外语科目考生。

5.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按流行唱法培养。

6.音乐表演(音乐编创)在广东省器乐类统考(限钢琴、中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圆号、小号、长号、琵琶)考生;在湖南省招收音乐类统考(理论作曲类)考生。

7.高考改革3+3省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3+1+2省市招生专业再选科目要求为不限。


专业录取办法

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专业时认可全国性高考加分,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平行志愿方式、且按专业计划数1:1出档的考生,服从调剂、符合我校相关录取规则和体检要求,我校不退档。


1.设计学类、美术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音乐表演、音乐学各专业: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还须达到我校规定的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省投档总分(排位)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其它省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 录取。


2.表演(影视戏剧)专业: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

(1)广东省先按校考分数(排名)择优录取计划数的5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校考分数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校考分数(排名)择优录取)。

(2)其它省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 录取。


广州大学


分省招生专业及省统考子科类对照


录取原则

1.依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的投档原则,对文化分、术科分均上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投出的档案中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本专业类别统考而未取得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成总分计算方式及总分排序规则按相关(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所公布的规则执行。 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所公布的相关类别合成总分计算方式及总分排序规则执行。

3.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4.对广东省艺术类考生,计入高考总成绩的 3 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 3 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汕头大学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

2023年汕头大学设计学类专业计划面向广东、江苏、浙江、湖北、山东、广西等省(区)招生。招生专业名称及计划数以各生源省(区)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录取原则

艺术类(美术类、设计学类)专业录职规则是:对高考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都达到生源省(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非色盲的根据各省(区)投档规则出档的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统考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有关省(区)规定的排位(排序)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

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的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23年艺术类专业计划招生16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各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的术科省级统考并合格,在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按如下原则进行专业分档录取:

在考生的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广东海洋大学


招生专业


录取原则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规则出档后,艺术类统考专业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至本校的广东省生源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的按排位先后录取,分数相同且无排位的,按照术科统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高排前的规则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投档至本校的非广东省生源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统考专业综合成绩= (术科统考成绩+术科统考总分) *50+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 *50; 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术科统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相同科目成绩高排前的规则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采用四种动态排名方式之-作为录取排序综合成绩,并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录取。具体以当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为准。


肇庆学院


招生专业及各省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在高考文化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1)面向广东省的体育类及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专业的录取,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按照考生术科排位择优录取。

(2)面向广东省以外的其他省(区)体育类及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专业的录取,按“专业分数优先”原则,即优先录取投档术科成绩高的考生,在术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广州体育学院


仅省统考的招生专业

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参加各省的省级统考即可,我校不组织校考。仅限各专业表中所列省份考生报考。省统考科类和子科类以各省审核通过为准。


表1舞蹈学专业招生计划及省统考科类对应信息表


注意:该专业主要培养中国舞人才,其余舞种请慎重报考。


表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计划及省统考科类对应信息表


表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及省统考科类对应信息表


录取原则

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按各省投档原则投档后,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综合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按照各省规定计算。


东莞城市学院


统考专业:表演(部分省市未说明)、音乐表演、舞蹈编导


录取原则

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广东财经大学


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 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投档至我校的广东生源考生,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

广东省生源考生投档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投档至我校的广东省外生源考生,按我校计算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综合分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

广东省外生源考生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40%+美术术科统考成绩*60%,综合分相同时,按照美术术科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对未明确美术与设计类投档规则的省份,均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投档。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及术科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该专业所在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档至我校的考生,广东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考生投档总分的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广东省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课总分(排位分)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总分(排位分)相同时,术科统考(联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根据各省 (区、市)投档规则,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及术科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该专业所在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基础上,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按考生投档总分的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术科统(联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五邑大学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凡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美术、舞蹈)专业,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术科统考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若术科统考分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时,依据各省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艺术类统考专业

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

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 考试科目总分仍相同时,依照语文+数学、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术科统考成绩、再选科目最高分、再选科目次高分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公费定向培养粵东粵西粵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试点专项计划(即农村教师专项计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


省外计划

本校在各省(区、市)的艺术类录取原则按照招生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深圳技术大学


美术类(含艺术与科技、环境设计、新媒体艺术)、音乐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成绩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成绩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广东省投档成绩为综合分其它各省(区、市)按各省(区、市)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相关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至我校的广东生源考生,优先录职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直到所填报的最后一个专业志愿(不含调剂志愿)。当考生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广东省外美术类专业,依照该省排序规则参与投档。投档至我校的广东省外美术类生源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占50%、术科统考成绩占50%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优先录取。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广州航海学院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_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术科统考分数高的考生。


广东金融学院


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岭南师范学院


体育类及艺术类专业(含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录取,在高考文化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1)广东省内的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2)广东省外的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学校对投出档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术科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后得出综合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即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综合分相同时,则专业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750/生源省术科统考满分)*60%。


韩山师范学院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承认相关省(区、市)术科统考成绩。

面向广东省招生的体育类及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体育类及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面向广东省以外其他省份招生的体育类及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生源所在省(区、市)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术科统考成绩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术科统考成绩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术科统考成绩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排位靠前的考生。


韶关学院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 市),按照该(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内蒙古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60%其它(区、市)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考生统考术科、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分高者。


惠州学院


广东省内,体育类和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广东省外,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30%+术科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先安排综合成绩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术科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依次排序,相同科目成绩高排前的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未按省统考文化课和术科折算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出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的40%和术科成绩的60%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术科、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具体以生源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东莞理工学院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广州华立学院


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无综合分排序的省份,按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60%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书法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广州南方学院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 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_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按照该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广州软件学院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_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艺体类(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分,以综合分作为投档总分出档的省(区、市),按照投档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模块)的考生。

未按综合分出档的省(区、市),根据招生省份相关招生工作规定出档后,学校将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 X 60%+术科统考分数X2.5X40%,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综合分相同且无排位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顺序为:美术统考术科、外语。


广州华商学院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 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湛江科技学院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摄影专业在广东省招生时,专业考试成绩使用本校组织的校考考试成绩。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报考本校。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规定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本校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广州理工学院


艺术类(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广东培正学院


普通类、美术类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该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白云学院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_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报考表演专业的广东、河北省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规定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可填报我校志愿。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文化分成绩相同时,则优先录取文化分排位较高者(不分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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