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4-江苏城市篇|2023年这些院校承认统考成绩,点击收藏!

创建时间:2023-05-15 阅读量:3140


承认统考的院校名单:


南京艺术学院


1、江苏省考生


①报考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含与苏工艺联合培养4+0项目)、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美术专业统考。


报考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编导专业统考。


2、外省考生


①报考我校在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的外省考生,除美术设计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需参加所属省美术、设计类、编导类省级统考外,其余专业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②我校在外省艺术类批次录取的校考专业,艺术兼文科、艺术兼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以下为录取办法中的统考截取部分:



江南大学


一、舞蹈编导专业


舞蹈编导专业在河北、辽宁、山东、湖南、广东等5个省采用考生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不组织校考。


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录取办法:

(1)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

依据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如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对于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二、美术设计类专业


美术设计类专业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师范)等7个专业。

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8个省(区、市)采用考生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不组织校考。


文化成绩要求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的省份,取文理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分值高者)。对于合并批次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录取办法: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的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

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浙江省专业统考成绩满分按300分折算。


三、音乐学(师范)专业


音乐学(师范)专业面向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等9个省份招生。采用考生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不组织校考。


苏州大学


美术与设计类招生专业、计划及范围


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学等8个专业。以上专业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上海、江苏等17个省份招生,考生报考上述专业只需参加相应省份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我校不组织校考。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录取依据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使用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未提供投档成绩的省份,则按照“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若成绩相同,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2)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用以下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综合成绩=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计划及范围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山东、河北共招收本科生30名,其中江苏计划7名,其余分省招生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江苏考生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其余省份考生仅需参加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无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

本专业学制四年,层次本科,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


录取依据-非江苏考生


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省级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进档后按高考文化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音乐类招生专业、计划及范围


1.音乐学(师范)专业面向江苏、上海、辽宁、安徽、河南、四川、湖南、湖北、广东招生,招收的项目类型包括声乐、各种器乐。考生报考音乐学(师范)需要参加相应省份的音乐类专业统考,无需参加我校校考。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2.音乐表演专业面向广东招生,招收的项目类型包括钢琴、弦乐、管乐、竖琴,招生计划为9名,广东省考生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需要参加广东省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统考,无需参加我校校考。

3.音乐学(师范)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学制均为四年,层次均为本科,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


录取依据


(1)音乐学(师范)专业

音乐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音乐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省级统考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

采用统考成绩录取(广东省考生):音乐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使用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南京师范大学


舞蹈学(师范)专业:浙江、安徽、山东考生只需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的舞蹈学专业统考


录取办法:

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浙江、安徽、山东考生,高考文化分和舞蹈学专业统考分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根据舞蹈学专业成绩(统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浙江、安徽、山东考生只需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


录取办法:

报考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安徽、浙江、山东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与统考专业分相加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


一、环境设计


招生计划

环境设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4年,2023年招生计划75人,分省招生计划如下表所示。

注:最终的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考试院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查与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美术)本科控制线。报考我校环境设计专业且被投档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二、音乐学


招生计划

音乐学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4年,2023年招生计划30人,含声乐和器乐,分省招生计划如下。

注:最终的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考试院公布为准。

其中,声乐主要招收具有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表演基础的考生;器乐招收具有琵琶、唢呐、古筝、钢琴、二胡、竹笛表演基础的考生。


录取规则


1.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音乐)本科控制线。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且被投档的考生,按照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南京农业大学


表演专业:山东、浙江、安徽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省专业统考、不参考校考


省统考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考生在政治思想、体检、表演专业省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要求的基础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根据表演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折合成百分制后的表演专业省统考成绩和折合成百分制后的文化课考试成绩1:1合成的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考生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招生专业

注: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生,详情以生源省(区、市)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投档录取

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规则调阅档案,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艺术类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后的录取信息以该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江苏师范大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承认省统考成绩的省份:广东(不分选科)、湖南(首选历史)、辽宁(首选历史)


扬州大学


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及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录取办法:统考考生


(1)美术类专业

江苏、河北、安徽、湖南、山东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投档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山西、河南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

江苏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山东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使用音乐类统考成绩的投档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南京财经大学


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拟在江苏、天津、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等10省(直辖市)招生。2023年最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办法


1.考生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直辖市)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中有明确的投档综合分计算规则,则按其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没有明确的投档综合分计算规则,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综合分相同时,先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逐一进行排序。


常州大学


音乐学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2023年计划面向江苏、四川、山东、安徽、河北、贵州、湖南等省份招收60名艺术类(音乐)专业本科生,具体专业为:音乐学,分声乐和器乐招生,其中声乐只招收美声、民族唱法,器乐只招收钢琴、大提琴、中国民族乐器(包括民族打击乐)。贵州、湖南为校考(仅面向省统考合格生源招生),其他省份均为统考。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加校考的考生须获得我校校考合格证)。非校考省份录取时按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分、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美术类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2023年计划面向北京、江苏、安徽、陕西、江西、山西、浙江、广西、贵州、山东等省份招收省级统考合格的艺术类(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本科生。具体招生专业为: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景观设计)、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门公布为准。


南京体育学院


使用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进行录取的省份和专业


录取原则


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规定提档,对进档考生按如下原则执行录取:

(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高考报名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按各专业校考(或对应省统考及校际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南京传媒学院


考生只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的省统考,不再校考

涉及专业:舞蹈教育、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漫画、新媒体艺术、绘画、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考生只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的省统考,不再校考

涉及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一)江苏省考生


使用江苏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业: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摄影


(二)其他省市考生


使用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摄影、舞蹈编导、书法学、舞蹈编导(体育舞蹈)、播音主持与艺术


录取原则:统考专业录取规则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遵循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按照各省有关政策录取,具体录取规则详见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招生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


录取规则


1. 对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不同省份考生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 对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 对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4. 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招生专业设置



录取规则

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省控线的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比较专业分、语文、外语成绩。


南京林业大学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一)我校只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生源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二)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生源省(区、市)有固定投档规则的,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进行录职,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职,确定专业;


2.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南京邮电大学



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我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


我校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综合分进行排序.录取,无艺术类综合分的均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加专业统考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序录取,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如考生综合分或总分相同,以考生原始文化分排序录取,如原始文化分仍相同,以考生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南京工业大学


艺术类招生统一使用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予以录取


江苏大学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均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艺术类录取时,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对于没有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文化成绩加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南通大学


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的艺体类考生,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如该省无明确的投档规则,美术类及体育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加省专业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音乐类以省专业统考成绩为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投档分相同时,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以专业分优先、音乐类专业以高考文化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我校艺体类录取规则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符,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苏州科技大学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音乐类:按省统考成绩录取,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以专业成绩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文化分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2)美术类:对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所在省投档的综合分(即文化分与专业分折合计算后的投档成绩)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未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则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总分排序,根据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如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江苏海洋大学


艺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所在省有关政策执行,使用所在省文化、专业统考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江苏理工学院


艺术类招生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对于进档的艺术类考生,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投档分相同时,艺术类以专业分优先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我校艺术类录取规则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符,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南京工程学院



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规定投档分算法规则的,按照其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无明确规定的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淮阴师范学院


江苏省艺体类统考考生,遵循江苏省有关艺体类的投档分构成办法投档录取。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艺体类统考考生,采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艺体类统考的规则录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职。


徐州工程学院


艺术、体育类录取规则(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

江苏省艺术类、体育类: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数100%-105%调阅考生档案,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职。如进档艺术、体育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参考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江苏省外艺术类:对文化分与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数100%-105%调阅考生档案。根据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综合分折算办法计算形成投档成绩,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中,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在河南省美术类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


常熟理工学院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


使用各省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遵循各省统考批次录取规则,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当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等科目类)或数学(物理等科目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第二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其他省份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音乐类专业


使用各省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遵循各省统考批次录取规则,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当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常州工学院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我校采用在教育部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中相应专业在生源省份对照的省统考子科类成绩,详见《常州工学院艺术类专业与省统考子科类对照表》。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以文化成绩加省统考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专业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淮阴工学院



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我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


江苏省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


外省考生,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门设定的艺术(美术)类考生的投档分计算方式执行。


考生进档后,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盐城师范学院


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江苏省内艺体类考生: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播音类)及体育类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江苏省外艺体类考生: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则录取;若没有明确的录取规则,按照江苏省艺体类统考录取规则录职。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盐城工学院


江苏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办法


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江苏省本科相应专业组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考生投档分达到我校相应专业组最低投档线。当投档分相同时,物理组依次按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历史组依次按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分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办法


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本科控制分数线,且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按“分数清”的方式录取考生。考生进档后,原则上按照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艺术类进档考生,学校将采用分数优先(即分数清)的录取方式,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1.江苏省艺体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投档分的构成办法为:

(1)音乐类:投档分为专业分;


(2)美术(设计)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3)体育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2.江苏省外艺术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


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若各省级招办对于录取规则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如无明确规定,则遵循以下原则:


音乐类专业: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美术(设计)类专业: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按照江苏省规定的计算规则)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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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内艺术类考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门科目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即同分排位)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考生投档成绩的构成办法为:


(1)音乐类:投档成绩为专业分;


(2)美术(设计)类:投档成绩=[(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2.江苏省外艺术类考生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术(设计)类、书法类专业: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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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一)学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面向江苏省招生,采用江苏省专业统考成绩。


(二)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投档分(美术类投档分=[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 *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投档分(音乐类投档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如投档分相同,首先按高考文化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高考文化分相同,则历史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物理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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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调阅档案,按照各省考试院艺术类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当地考试院艺术类无明确投档规则,则我校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最终录取信息以该省招办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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