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8-河南城市篇|2023年这些院校承认统考成绩,点击收藏!

创建时间:2023-05-11 阅读量:2602

承认统考成绩的院校名单



郑州大学


招生专业设置



河南大学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采用考生所在省份对应类别统一考试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按各省投档则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各省可能因为四舍五入顺序和精度造成结果偏差,最终以各省办法为准。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各省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各省可能因为四舍五入顺序和精.度造成结果偏差,最终以各省办法为准。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及由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专业统一考试。我校2023年不在各省组织专业校考或单独测试。投档办法和投档比例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凡投档进入我校阅档范围的考生,按照我校排序规则排序后进行阅档及确定录取专业或退档。


我校排序规则: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乘以40%、专业课成绩乘以60%,两项成绩相加计算综合分数。以此综合分数排序,按照“专业清”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河南工业大学


报考本科设计学类(包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4个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思想政治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课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区、市)规定的艺术本科分数线的情况下,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有明确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所占比例规则,录取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到档数据为招生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没有明确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所占比例规则,则执行我校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依据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4舍5入,小数点后保留4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云南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科总分*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70由高到低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专业成绩


学校录取艺术类考生专业课成绩均使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


2.录取规则


学校艺术类招生遵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录取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数据为招生依据。绘画和设计学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且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省定分数线。录取规则为:按照高考文化课与艺术专业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分并列,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也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音乐学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且要求专业主科声乐成绩105分及以上的考生和专业主科钢琴成绩105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报考。录取规则为:按照高考文化课与艺术专业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分并列,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信阳师范学院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统考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如下规则录职(在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遵循其投档规则,在进档考生中按照如下规则录取) :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并列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学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的50%和专业课成绩的5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并列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总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的60%和专业成绩的4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并列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的50%和专业成绩的5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并列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洛阳师范学院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1. 播音、编导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成绩40%和专业成绩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60%和专业成绩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相同的,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职,不限单科成绩。


2.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美术学、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不含小数部分)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3.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


①音乐学专业按文化成绩50%和专业成绩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职;专业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②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照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4.按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公式:


播音与主持艺术: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


音乐学专业: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6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


5.在艺术类本科招录工作中,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统考(联考)成绩,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经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许可后,优先使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平行志愿规则对填报我校志愿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平行志录取规则按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文件政策执行,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我校仍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计算成绩择优录取。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

①体育教育(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依据考生志愿,按照高考文化总分(不含小数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统-组织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满分600分)的30%,对具备-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考生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周口师范学院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认可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区、市)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若各生源省(区、市)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相应专业录取规则投档。


(一)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动态排名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美术类、编导类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40%排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认可内蒙古艺术学院播音联考成绩,按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40%排序。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录取。


(二)其他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点)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也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优先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我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投档综合成绩计算规则:


1.美术类专业(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绘画、动画):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2.书法学: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5.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6.音乐学: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30%)择优录取。


7.音乐表演:河南省按专业主科成绩择优录取,其他省(区、市)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8.舞蹈编导: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黄淮学院


在各省(区、市)投档考生中,各体育艺术类专业按以下成绩折算方式进行录取: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体育类专业在河南省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原则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70%,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04+专业成绩*0. 467。体育类专业在其他省(区、市)录取遵循各省(区、市)体育类本科专业投档原则,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专业: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分*60%与文化分*40%相加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河南省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其他省(区、市)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5)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遵循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依据“专业志愿清”原则和招生计划数1 :1比例,按文化分*60%与专业分*40%相加后的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黄河交通学院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商丘工学院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分和文化分成绩相加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生 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中原工学院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教育部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者;


3.报考我校美术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60cm,男生身高170cm;


5.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专业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70cm,男生身高≥180cm,有良好的艺术潜质,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口吃,无色

盲,无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


录取原则


考生须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或联考(以下简称统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过线方可报考。使用各省相应类别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计算综合成绩,各专业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若生源省份规定了各专业投档排序原则,按该排序原则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末明确投档排序原则,则按照以下我校投档排序原则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30%+文化课成绩*70%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4.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专业:按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各省采用统考成绩分别为:河南、山西(表演省级统考);山东、湖南、湖北(服装表演省级统考);河北(服装表演类校际联考);江西(播音与主持艺术省级统考)。考生均须符合该专业规定的身高要求(即女生身高大于等于170cm,男生身高大于等于180cm)。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一)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1.河南省考生只需参加河南省表演类省级统考即可报考。山东省考生只需参加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即可报考。


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9岁( 200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身高,女生164CM(含)至175CM(含),男生175CM(含)至184CM(含);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5,无色盲、色弱;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疤痕、无色素沉淀斑、无反颌、无口齿不清、无0型腿;五官端正,身材匀称,举止端庄。


录取原则


(1)河南省考生按省表演类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山东省考生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其中专业成绩为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同分情况下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美术类专业

考生只需报名参加所在省份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凡美术类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即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


录取原则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类省统考成绩。依照下述原则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河南省投档排序成绩为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之和,其他省份投档排序成绩执行该省统一-排序规则;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郑州科技学院


统考招生专业


河南省外


视觉传达设计:山西、山东

音乐学:山东

舞蹈编导:山东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东


河南省内:如下图所示



郑州轻工业大学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填报学校志愿,须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学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采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统(联)考成绩。


1.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 ,调阅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区、市)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学校按照生源省(区、市)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计算排序分数进行录取;如生源省(区、市)未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学校则优先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计算排序分数进行录取。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思想政治品德、体检合格且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原则上不退档。安排专业时,对专业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排序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如排序.分数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依次类推。安排专业时,对专业志愿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规则


体育类考生填报学校志愿,须参加所在省(区、市)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如生源省(区、市)有明确投档规则,学校按照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录取。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投档规则,则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



河南师范大学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河南省编导制作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60%和专业课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6)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4)


2.音乐学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40%和专业课成绩占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6)


3.音乐表演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且专业主科成绩在96分及以上,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舞蹈编导专业(音乐舞蹈学院培养):使用河南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且专业总成绩在160分及以上,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舞蹈编导专业(体育学院培养) :使用河南省舞蹈类国际标准舞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美术学专业、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份当年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计算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使用河南省体育类统考成绩(只在省内招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2.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河南农业大学


艺术类招生专业设置



河南城建学院


学校在河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九个省、区安排有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的美术类录取分数线以上。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学校以高招统考成绩为依据,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其中河南省、山西省录取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考生,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分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美术成绩*40%)排序录取。


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按照各省所规定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进行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有舞弊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安阳师范学院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对艺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各专业的录取原则如下:


(1)美术学类(含美术学、摄影、绘画)、书法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50%加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音乐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60%加文化成绩的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60%加文化成绩的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50%加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100*7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30%。计算公式为:投档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0.093+专业成绩*0.2。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凡填报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相应批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对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规定执行,考生进档后,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南阳师范学院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均在生源省控制分数线以上。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1.音乐学、美术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2.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工艺美术、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本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舞蹈编导和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3.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同分数考生,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南阳师范学院与韩国全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


南阳理工学院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一)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所在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二)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成绩)在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之.上。


(三)考生专业成绩(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在所在省专业成绩合格线之.上。


(四)在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或虽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但可使用学校录取规则的省份,按照“志愿清、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按“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6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环境设计专业按“排序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五)在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且有省定统一录取规则的省份,按照生源省份综合成绩计算规则,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照“分数优先”规则进行录取。


(六)在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按照“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


2.美术类、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排序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联考成绩,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排序择优录职。


(七)对艺术专业成绩(排序成绩)并列分,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职;文化成绩仍同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也相同,则使用预留计划全部录取。


商丘师范学院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职。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其顺序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录取。


美术学、绘画、雕塑、书法学、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书画艺术(专科)等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总分排序。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按文化分排序,文化课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相同。


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依次按音乐主科分、音乐视唱分、文化分排序。


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剧目表演分、文化分排序。


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总分*70%+文化分*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总分、音乐主科分、音乐视唱分、文化分排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总分*60%+文化分*4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总分、文化分排序。


我校原则上同意各省录取文件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档后专业录取则按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均按[(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排序;计算公式为:投档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333。若投档排序成绩相同按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听力依次排序。若生源省(市、区)招生部门对体育类专业有明确投档规则,学校按照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录取。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折合总分(总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新乡学院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1)本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

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从高分到低分录职。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语、数、外单科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2)本科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

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和语、数、外单科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3)本科美术学专业:

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总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录职;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总成绩和语、数、外单科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2.艺术类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照我校录取规则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阅档确定录取专业或退档。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总成绩相同者,按文化课的语、数、外单科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体育类投档办法和投档比例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实现平行志愿的省份,若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的投档规则,学校按照生源地投档规则执行,若无统-的投档规则,按照我校录取规则执行。


许昌学院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投档录取过程中,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各专业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按生源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计算的投档排序成绩择优录取。


6.体育教育专业:将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按一定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70%]


以上各专业若出现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平顶山学院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统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

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各专业录取规则择优录取。以下①②③④⑤为进档考生排序成绩顺序,即①出现并列,则按②继续排序,以此类推。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以下①②③④⑤为进档考 生成绩排序顺序,即①出现并列,则按②继续排序,以此类推。)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成绩②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④高考数学成绩。


2.音乐表演:①专业主项成绩②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④高考外语成绩⑤高考数学成绩。(备注:无法提供音乐类主项成绩的省份(市、区),①则按照专业成绩总分(即:综合分)排序,②③④⑤不变)


3.音乐学:①排序成绩=[ (专业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②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④高考外语成绩⑤高考数学成绩。


4.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①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②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④高考数学成绩。


5.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①排序成绩=[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②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

④高考外语成绩⑤高考数学成绩。


6.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①排序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100%]+[文化成绩*0%]②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③高考语文成绩④高考数学成绩。


洛阳理工学院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一)学校只认可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二)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固定投档规则,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录取;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明确规定,按照学校相应录取规则执行。

学校相应录取规则如下:


1.美术类专业

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

按专业成绩(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河南工程学院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录取均使用生源地统考成绩。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2.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遵循其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实施全面考核,按“志愿清”的原则,依照考生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按照总分([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除外)。


(2)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我校遵循其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实施全面考核,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按照总分([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除外)。


3.表演专业录取规则:

(1)对进档考生实施全面考核,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按照总分([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除外)。


河南科技学院


艺术类本科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排序成绩为综合分。

综合分执行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若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未指定综合分计算办法,则按以下公式执行。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x 100x 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x100x50%。


体育类本科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排序成绩为综合分。

综合分执行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若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未指定综合分计算办法,则按以下公式执行。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70%。

体育教育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50%。


安阳工学院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学校录取规则

执行。学校录取规则如下:


(1)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


(2)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专业分数占60%,文化分数占40%进行折合(折合公式:总分=文化分* 40%+专业分*60%),根据折合总分从高到低按专业志愿录取。


(3)编导类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分数占50%,文化分数占50%进行折合(折合公式: 总分=文化分*50%+专业分*50%),根据折合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4)播音主持类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分数占60%,文化分数占40%进行折合(折合公式: 总分=文化分*40%+专业分*60%),根据折合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5)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先参考专业成绩,再参考文化成绩(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综/理综的顺序)。


郑州师范学院


音乐类专业录取规则

1.本科音乐学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 :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按照按考生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40%]+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6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053+专业总成绩*0.3。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本科音乐表演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按照专业主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音乐表演(器乐) 对钢琴、古筝招生计划有名额限制。.


3.本科舞蹈学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4.专科音乐表演(含中外合作办学)、舞蹈表演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总成绩*0.25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音乐表演(器乐)对钢琴、古筝招生计划有名额限制。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本科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我校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 [文化课成绩*50%+专业成绩*50%]成绩排序。我校对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专科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 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X0.067+专业总成绩X0. 167。我校对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投档排序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仍相同的,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排序,若仍有并列,并列考生全部投档。对并列考生学校依次按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体育类专业录职规则


(一)河南省

1.本科体育教育专业、休闲体育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主管部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我校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 [文化课成绩*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100%]成绩排序;计算公式为:投档排序成绩=专业课成绩X0.667。我校对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专科体育教育(瑜伽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我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排序,计算办法即: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计算公式为:投档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333。我校对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同分考生处理办法:按公式计算出的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若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仍相同,则全部投档,学校依次按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二)外省

本科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的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艺术类本、专科录取原则


1.艺术类本、专科考生要求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省定分数线。


2.艺术类本科(含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音乐学)考生按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之和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科执行河南省统一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双过线基础上,我省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公式统一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课成绩*0.167


4.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体育类本科录取原则


体育本科仅在河南省内招生,要求考生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省定分数线,投档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0.133。


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1.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2.书法学专业和美术类专业(包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录取原则是:按照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100*50%),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劳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课分数并列的考生,将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分数线、德智体美劳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职;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文化课分数并列的考生,将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中原科技学院


音乐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音乐类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B段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美术类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美术类本科B段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职;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规则: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河南省编导类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编导类本科B段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科录取规则:艺术类专科专业使用河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艺术类专科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郑州经贸学院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所划定的艺术类文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项条件符合录取要求的艺术类考生,根据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一)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录取规则为:

1.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二)我校艺术类专科各专业录取规则为: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凡考生所在省对投档规则,以及录取办法有明确规定的,按所在省招生政策执行。


新乡工程学院


美术类录取规则:使用河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执行河南省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定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的规则择优录取。对于同一专业进档的最后名次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


郑州财经学院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本科(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课与文化课相加总分从高分向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专科,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计算出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商丘学院


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在双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河南省只招收声乐方向和器乐:钢琴、古筝方向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在河南省只招收声乐方向考生;在河南省以外的生源省份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只招收声乐方向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规定。


郑州工商学院


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我校进行校考的招生省(区、市),使用校考成绩;我校未进行校考的招生省(区、市),采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艺术类本、专科录取规则

美术类本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0.5+专业成绩*0.5”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他艺术类本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体育类本、专科录取规则


体育类本科:只在河南省招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投档成绩(文化成绩*0.04+专业成绩*0.467) ,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体育类专科:只在河南省招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河南省统一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安阳学院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学和书法学专业是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过线的基础_上,按文化课成绩的50%加专业课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的最后一名折合后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名录取。


2.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文物保护与修复、音乐学、音乐表演(本科)、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科)、视觉传达设计(专科)、音乐表演(专科)等专业是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职的最后一名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名录职。


3.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规定执行。


4.录取所在省份有明确规定的,执行该省政策。


黄河科技学院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含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音乐学(师范)、舞蹈编导音、音乐表演]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以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两个专业录取原则(以2023年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录取规则执行)。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美术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舞蹈类(舞蹈编导)专业录取原则: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学生专业课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类(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课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学生主科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学生专业课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郑州商学院


艺术类(美术)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作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也相同者,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相关求或规定,以该省要求或规定为准。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70%]作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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