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陕西城市篇 | 2023年这些院校承认统考成绩,点击收藏!

创建时间:2023-04-03 阅读量:2089

    每一年的招生计划都有15%的变动,在招生大本未公布之前,能参考的信息仅限各院校官网发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解读其中的招生条件、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家长朋友可以提前获知目标院校的变动情况。2023年作为“旧艺考”的最后一年,部分院校的招生计划已提前对接2024年“新艺考”的培养目标,那就更加需要我们提前了解哪些院校承认统考成绩,以下为家长朋友整理陕西院校名单,请点击查看。


西安美术学院


一、美术学类

美术学类包含专业: 130402- 绘画;130404-摄影; 130406-中国画; 130407-实验艺术。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 ,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二、设计学类

设计学类包含专业: 13030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30310-动画; 130311-影视摄影与制作;130502-视觉传达设计; 130503环境设计;130504-产品设计;130505-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506-公共艺术;130507-工艺美术; 130508数字媒体艺术;130509-艺术与科技。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设计学类),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三、睢塑专业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四、书法学专业

书法学专业仅在组织“书法学”专业课省级统考(校际联考)的省份招生。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书法学”专业课省级统考(校际联考)且成绩合格,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校际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五、美术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


1.美术学专业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 ,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2.艺术设计学专业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设计学类) ,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3.艺术史论与艺术管理专业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设计学类;四川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安徽省省统考子科类也可为模块二E) ,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六、音乐学专业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音乐学”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具体录取办法及未尽事宜详见后续发布的公告和招生简章。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3年艺术类专业(美术类)招生不组织校考,继续使用各省份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依据。


陕西科技大学


拟招计划及拟招省份


注:以上专业均为本科,外语教学为英语,具体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门公布为准。


报考条件


1.我校认可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合格成绩,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


2.考生符合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及要求,须参加报考专业所属类别的省级统考(联考),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分数线,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方有资格报考我校。请考生务必了解本省(区、市)招生政策,明确所属情况。


3.艺术类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设计学类: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58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肢体畸形,面部、颈部、手、臂无明显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米


4.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


录取原则


非陕西省生源

(1)平行志愿。我校拟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若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原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的3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陕西省生源

根据陕试普招(2022) 32号文件精神,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注:

①在公布招生计划未分科类省份,录取时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②详细录取原则以《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西安工程大学


我校2023年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使用各省统(联)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在山东省使用省统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在全国其余省份使用校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需按照规定参加所在省份组织的统(联)考,对应的省统考科类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录取原则


1.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联)考专业课成绩合格(使用校考的专业和省份必须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 ,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来录取:


(1)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2) 82号) 文件精神,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西安石油大学


拟招生省份及计划


1.设计学类专业,拟招生计划180人,招生省份为陕西、河北、河南、安徽、甘肃、江苏、山东、四川、浙江、江西、湖南、湖北等12个省份,入校1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分流专业为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2个专业。


2.音乐学专业,拟招生计划70人,招生省份为陕西、四川湖南、 安徽、河南、黑龙江、福建、浙江、重庆等9个省份。


3.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报考条件

1.我校认可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统(联)考合格成绩,不组织专业课校考。


2.报考音乐学专业课统(联)考科目须包含声乐和器乐,河南考生专业主科分为声乐或器乐;音乐学专业器乐课程种类包括钢琴、古筝、琵琶、萨克斯、单簧管、小号、小提琴、长笛,考生如对器乐种类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请谨慎报考。


3.报考设计学类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4.报考音乐学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斜视,四肢无残疾。


5.学校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小语种考生须谨慎报考。


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学: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西安财经大学


入学考试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及考生所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一考试,并且取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颁发的专业课考试合格证。我校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省统考子科类为播音编导类,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类。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课校考。


录取规则

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有我校的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严格按各省投档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学校招生的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


录取原则

1.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相关专业文化课成绩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2.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播音编导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陕西理工大学


拟招生省份


特别说明:我校在各省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专业课成绩以各省统考(联考)成绩为准。


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分数线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统考(联考)合格线后,录取原则为: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顺序依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时,按照生源省份排序原则录取;若无明确规定的,则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按照生源所在省份考试院规定进行志愿征集或降分录取。


咸阳师范学院


招生专业目录


注:

1.标注“S”的为师范类专业;


2.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对各省(市)、自治区依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投档进我校的、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录取:


1.除播音与主持艺术外的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对于严格区分艺术(文)/艺术(历史科目组)、艺术(理)/艺术(物理科目组)的生源省份,录取时我校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分科类排序录取;未区分艺术(文)/艺术(历史科目组)、艺术(理)/艺术(物理科目组)的生源省份,我校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艺术类统一排序录取。


安康学院


招生信息

1.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 ,考生须参加本人所在省区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2.招生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2023年面向陕西、山东、甘肃、山西、河北、江西、河南等7个省招生。


备注:我校2023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厅或省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3.录取原则: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专业课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西安体育学院

各省艺术类考试形式


注:

1、省统考(省联考) :考生需参加生源地组织的相关专业省统考( 省联考)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报考我校该专业。


2、校考:考生需在达到生源地该专业省级统(联)考合格的基础上,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校考,校考合格后可报考我校该专业。


3、“/”:我校在该省该专业无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统(联)考、我校校考合格的情况下,在进档的考生中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艺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个别省份对录取原则有特别要求,我校将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录取,完整录取原则详见《西安体育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西安工商学院

未明确发布各省统考专业计划表

艺术招生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本科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

专科专业:播音与主持、广告艺术设计、摄影摄像技术、书画艺术


1、本科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陕西省播音编导类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份,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相关专业,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4)考生生源地未组织统考或联考的专业,专业课成绩认可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将根据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2、高职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陕西省播音编导类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陕西省美术类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的统(联)考成绩的省份相关专业,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的省份相关专业,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校考专业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审核通过, 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语种不限,但学院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专业课考试要求:由省 (市、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参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一)学院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阅档案比例,非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05%。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二)学院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三)录取时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各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

分录取。


(四)考生如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参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音乐表演专业招收方向为:声乐(美声、民族) ;流行演唱;民族器乐(二胡、古筝、琵琶、笙、扬琴、竹笛、阮、打击乐) ;西洋器乐(大提琴、低音提琴、萨克斯、钢琴、打击乐) ;流行器乐(双排键电子琴、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电声吉他、电贝司、爵士鼓)。


暂未公布的院校

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邮电大学、西安工业大学、延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文理学院、宝鸡文理学院等(未列举完)


  • 联系客服
  • 意见反馈
友情链接
扫一扫关注“”
APP下载
商务合作